能源效率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和设备原则上不予补贴

Dec 07, 2022

重点耗能产品和设备产销量大、用途广、耗能量大,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 提高重点用能产品和设备能效水平,是推进节能减碳的重要举措。 既有利于实现碳中和达峰,也有利于制造业升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有关部署,《行动计划》 2030年碳峰值和“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引导生产者提高技术水平,督促用户加快淘汰落后设备,鼓励消费者扩大消费绿色产品和相关方开展业务,现印发《重点用能产品和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合理界定能效等级


参照现行有关重点用能产品和设备能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结合我国相关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发展阶段,将相关产品和设备的能效等级分为三个等级:先进级、节能级、准入级。 准入等级是相关产品和设备进入市场的最低能效等级门槛,其数值与相关能效标准的现行限值一致; 节能等级不低于现行能效2级,与能效准入等级产品和设备相比,更符合节能减碳要求,可转入下一阶段3至5年内的准入水平; 先进水平不低于能效1级,即当前相关产品和设备所能达到的先进能效水平。 重点用能产品和设备能效测试方法采用相应国家标准的测试方法,覆盖范围将根据节能减碳的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能效标准制修订情况,适时调整重点用能产品和设备的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不断推进节能减排。重点用能产品和设备能效提升。


2、推广节能产品和设备


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扩大绿色采购产品范围。 将节能产品纳入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识、认证和信用体系。 国有企业要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能效管理,率先落实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强化采购能效约束,积极采购能效先进产品和设备。 鼓励零售企业和电商平台通过设立产品专区、添加自主标识、发放绿色优惠券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优先购买能效先进的产品和设备。 落实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和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优先使用节能先进产品和设备,开展节能减碳改造。 支持绿色建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提高节能先进产品和装备的应用比例。 地方政府在出台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时,要坚持绿色低碳导向,通过补贴、以旧换新、积分奖励等方式鼓励群众购买能效先进的产品和设备。 原则上对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和设备不予补贴。


3、加快淘汰落后产品和设备


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严格节能检查。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新建项目,以及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采购能效低于准入标准的产品和设备。中央预算。 主要用能产品和设备原则上不得采购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和设备,优先采购能效水平先进的产品和设备。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依法依规禁止生产和销售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和设备,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能效水平行为。 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节能监管,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升级改造重点产品和设备,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淘汰老旧落后产品和设备。


4、促进相关产业升级


完善能效标准体系和能效标识制度,抓紧制修订一批产品和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高准入门槛,强化能效约束,促进相关产业升级. 加大对节能产品、装备及相关零部件制造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 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相关企业研发生产节能产品和设备提供信贷支持。 鼓励重点用能产品装备产业集群研究制定针对性政策,综合运用价格、投资、金融等措施,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支持企业积极实施技术和工艺升级,提高产品能效.


上述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产品和设备标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地要深刻认识和高度重视提高重点产品和装备能效水平的重要性。 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坚持制度理念,尊重市场规律,细化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积极有序推进相关产业升级,促进绿色消费,助力达到峰值碳中和。